定金合同解除的条件

刘彬律师 775阅读4分34秒

定金合同通常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顺利履行而行使的担保合同,其属于从合同,并以交付定金为合同的成立要件。那么定金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定金合同解除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存在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且在合理期间催告后仍不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来解除定金合同。

根据《民法典》五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若定金合同成立后,定金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定金合同。

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

有些合同的在订立之前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也就是所谓的定金,对于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从合同效力方面进行分析,如果合同不具有效力,则解除合同也就没有必要

已签订合同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

二、不同性质的定金有不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同时契约是否有效,也取决于定金的性质(即定金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定金分为以下几种;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如果是订约定金和成约定金的话,那么不收定金,契约不生效。

三、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如果是违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的话,那么不收定金,不影响契约的效力。也就是契约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卖方不收定金,表明了这个条款自动不生效,而契约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合同被确立有效,则按照《合同法》进行合同的解除即可。

综上可知,遇到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这种问题时,首先需要了解定金的性质,依据定金类型的不同,对于合同是否生效进行判定,若无效则合同双方不存在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关系,也就无需解除,若具有效力,则依据上述《合同法》规定进行解除。

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其他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来电咨询本站宁波律师进行法律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宁波律师,你身边的律师帮手,13605747856【微信同号】

继续阅读
weinxin
13605747856
我的微信
扫一扫,加律师的微信,了解更多
广告也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