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与买卖合同区别

刘彬律师 2,0642阅读4分29秒

双方当事人间订立的合同,又可被称之为缔约,也就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合同属于双方的合法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共同订立。那么下面我们就来普及一些与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

代理合同与买卖合同区别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具有以下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而代理是指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时签订的合同就是代理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代理合同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代理是指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时签订的合同就是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可以享有销售权利和再放代理的权利。而代理销售合同,只能享受销售权利。 这两类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在代销合同中,代销人对代销物能否销得出去不承担风险责任,购销合同中,所销售物品转移给 需方后,能否销售出去,供方不承担风险。因此,在订立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内容有个清楚的约定,如属代销合同,就应约定代销 费用、代销条件等内容。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主体不能搞不能错,也就是合同的甲乙双方的名称。如果是个人,那就是姓名不能错。

2、主体的统一税号不能错,这个一旦错了发票就会错。个人的话身份证号不能错。

3、标的需详细明确,包括型号、规格、价格、单价金额、总价金额……

4、甲乙双方权利义务需要明确。

5、签约地点需要明确,尽可能写我方签约地点。

6、合同期限需要明确。

7、违约责任需要详细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8、签约时间必须合理、明确。

9、出现重大变化后,如何调整合同。

10、签字盖章画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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