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调整 | 最新利息标准 | LPR历史调整 | 历年LPR调整一览表

刘彬律师 7,436阅读3分51秒

LPR调整 | 最新利息标准 | LPR历史调整 | 历年LPR调整一览表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 LPR), 现行的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变化
序号 调整日期 1年期 5年期 4倍月利息(1年期) 4倍年利息(1年期)
1 2019年8月20日 4.25% 4.85% 1.42% 17.00%
2 2019年9月20日 4.20% 4.85% 1.40% 16.80%
3 2019年11月20日 4.15% 4.80% 1.38% 16.60%
4 2020年2月20日 4.05% 4.75% 1.35% 16.20%
5 2020年4月20日 3.85% 4.65% 1.28% 15.40%
6 2021年12月20日 3.80% 4.65% 1.27% 15.20%
7 2022年1月20日 3.70% 4.60% 1.23% 14.80%
8 2022年5月20日 3.70% 4.45% 1.23% 14.80%
9 2022年8月20日 3.65% 4.30% 1.22% 14.60%
10 2023年6月20日 3.55% 4.20% 1.18% 14.20%
11 2023年8月21日 3.45% 4.20% 1.15% 13.80%

关于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来源:中国银行https://www.boc.cn/fimarkets/lilv/fd32/201310/t20131031_2591219.html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简称LPR)是指由各报价行根据其对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得出并发布的利率。各银行实际发放的贷款利率可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考虑抵押、期限、利率浮动方式和类型等要素,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减点确定。

LPR报价行现由18家商业银行组成,报价行应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前,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的方式计算得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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