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 文书模板

刘彬律师 350阅读7分53秒

保密协议

 

用人单位 :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公司     

联系地址:                                

 

员工:              ,(以下简称“乙方”),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于甲方处担任                   职务,有了解、接触甲方商业秘密之便利,为保护甲方之商业秘密,根据相关法律,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1. 本协议所涉之商业秘密是指,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的甲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本协议所涉之商业秘密之形式包括:
    • 在技术信息方面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战略、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 及关键算法等。
    • 在经营信息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信息、客户名单、分销网络、销售价格、行销计划、人力资源信息、管理文件、合同范本、以及 等。
  3. 本协议所涉之载体可以物理、化学或其他任何形式所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传统纸质载体及优盘、硬盘、光碟、胶片、磁带、网络存储空间等电磁或数码存储介质载体等。
  4. 本协议所涉之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签订或续订劳动协议之日起至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
  5. 本协议所涉之全部经济损失是指甲方因有关商业秘密可以直接获得或间接获得的商业利益,并包括甲方为制止乙方泄密行为所产生的调查费用、律师费用、证据保全费用及诉讼费用等。

 

二、商业秘密归属原则

  1. 乙方为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甲方临时指派业务所形成的商业秘密的全部财产权利应当归属于甲方。
  2. 有关商业秘密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认定处于或已经处于公共领域的,甲方不再对其享有所有权。但由于乙方过失或故意导致有关商业秘密进入公共领域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三、保密义务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内容相关的保密职责。
  2.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依理性人标准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甲方或甲方对第三方负有相应保密义务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
  3. 乙方在离职后仍然应当保守甲方所有的、持有的或甲方对第三方负有相应保密义务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乙方不得擅自打探、使用、自行复制或对外披露有关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

 

四、禁止侵权行为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为完成本职工作或甲方临时指派的工作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蒙受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载体控制

  1.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有甲方所有的、持有的或甲方对第三方负有相应保密义务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的载体,均属甲方所有。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随意移动、复制有关涉及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或其载体,或采取其他手段使得相关信息或其载体超出甲方有效控制范围。

 

六、利益冲突

  1. 乙方有责任避免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或分散员工对甲方忠实的业务的、财务的或其它直接的、间接的利益或关系,任何甚至只有冲突迹象的活动都必须避免或停止,直至在报告给适当总经理后确认其对甲方无害,否则既是不适当的。
  2. 利益冲突的某种迹象会以多种形式发生,就具体情况而言,下列行为可能形成不适当的利益冲突:
    • 任职期间以本人名义或关联人名义,正在或已经成立与甲方的经营范围高度相同的经营主体的。
    • 在甲方的竞争者中或甲方中已经有的或正准备建立的业务关系(如供应商、客户、批发商等)中拥有某种利益,不论直接或间接的,如通过家庭成员。
    • 通过受雇于甲方而得到的带有机密性质的情报或商业机会获利或协助他人获利的。
    • 作为甲方的员工、董事、合伙人、代理人或顾问,为其现时的或拟议中竞争对手、供应商或客户服务的。
    • 向供应商、客户、批发商、竞争者,或欲与甲方进行业务的其他单位或个人索取礼物、酬金、货款、 服务以及任何形式的报酬。通常与正当业务相关的活动是允许的。
    • 其他因个人的利益冲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形。

 

六、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利益冲突相关义务的,同意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协议,并向甲方赔偿不低于50 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的损失,造成损失大于50 000元的,同意甲方以实际损失为索赔依据。
  2. 如乙方的行为涉及刑法犯罪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有关司法机关进行刑事控告。

 

七、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诉诸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八、通用条款

  1. 本协议与双方先前之就协议所涉事项之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不一致的,以最有利于甲方的为准。
  2. 本协议任何条款之无效均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
  3. 任何一方怠于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的行为均不意味着或被解释为在其后的时间里对相同权利或本协议其他权利的放弃。
  4. 乙方确认双方之间之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经由甲方送达本协议首部地址即视为送达乙方(包括法院/仲裁的司法送达)。在前述地址需要变更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或其他甲方认可的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理解并同意送达前述地址仍视为送达乙方。
  5. 就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202              日                       时间: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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