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

刘彬律师 1,358阅读0分50秒

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

16字方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6字方针【党的十八大报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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