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预约合同纠纷】

刘彬律师 24阅读0分20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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