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

刘彬律师 4阅读2分25秒

2019 年 6 月 1 日 新《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后,传统的 “非领导职务” 已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 职级。现在公务员体系分为 领导职务职级 两大序列。

一、领导职务(10 个层次,有实权、担责任)

核心:行政决策权、指挥权、管理权,承担领导责任。

  • 国家级正职: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
  • 国家级副职:国家副主席、副总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等
  • 省部级正职:省长、部长、省人大主任、直辖市市长等
  • 省部级副职:副省长、副部长、直辖市副市长等
  • 厅局级正职:司长、厅长、地级市市长、省厅局长等
  • 厅局级副职:副司长、副厅长、地级市副市长等
  • 县处级正职:县长、县委书记、处长、市局局长等
  • 县处级副职: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副处长等
  • 乡科级正职:乡长、镇长、科长、县局局长等
  • 乡科级副职:副乡长、副镇长、副科长等中国人大网

 

二、职级(12 个层次,对应待遇,无实权)

核心: 不具有领导职责,主要与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挂钩,是待遇和资历的体现共产党员网。

  • 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对应厅局级待遇)
  • 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对应县处级待遇)
  • 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对应乡科级待遇)
  • 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基层办事员、科员)

三、新旧制度对比(关键区别)

 

    • 特点:可以兼任(如:处长 一级调研员),两条晋升通道,待遇可单独提升。旧制(2019 年前):领导职务 + 非领导职务
      • 非领导职务(8 级):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 特点:同一层级不能兼任(如处长不能兼调研员)。

      新制(2019 年后):领导职务 + 职级(并行)

  • 四、一句话总结
  • 领导职务:当官,有权有责
  • 职级(原非领导):不当官,享受对应级别待遇,无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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