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的意见 丨待整理

团队 助理 9阅读4分54秒

来源公众号:浙江发布、发布时间:2026年7月24日

发布时间: 2026年7月24日 18:3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创新浙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定》,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加快建设以人才成长"最佳沃土"、企业发展"最好摇篮"、融合协同"最高质效"、政策服务"最为有感"为鲜明特征的一流创新生态。

到2027年,一流创新生态持续巩固拓展,人才吸引力更加明显,企业创新发展更加富有活力,多元主体更加协同融通,政策服务更加优质高效,"浙里创新、万物生长"生态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浙江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金名片"持续擦亮。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具有强大竞争力、吸引力、影响力的一流创新生态,人才成长"最佳沃土"、企业发展"最好摇篮"、融合协同"最高质效"、政策服务"最为有感"的鲜明特征充分彰显。

(一)千方百计引进人才。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引才政策,创新优秀人才识别发现机制,大力引进科技创新能力强、产业转化能力强的"双强型"人才,引育各类创新创业团队。大力吸引海外人才来浙访学留学、考察交流、社会实践。到2030年,在浙工作外籍人才3万名以上,吸引10万名以上海外人才来浙访学留学、考察交流、社会实践。

(二)加大力度培育人才。倡导"人人是创造之人"的教育氛围,积极探索有利于人才培养的新型教育模式,创新产教协同培养机制,培育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人才。

(三)优化服务留住人才。坚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加强各级各类人才服务资源整合,拓展人才服务场景,提升人才服务质量,打造"线上+线下"人才服务综合体。

(四)建立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使用机制。持续深化人才科学评价机制改革,坚持"谁用人、谁评价""谁了解、谁评价",推广"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改革。

(一)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联合体,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动技术、设备、产品加快突破。

(二)发挥专精特新企业支撑作用。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滚动培育清单,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提一强"融通入链行动。

(三)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基础作用。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能力提升行动,稳步提升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和研发投入强度。

(一)深化"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提升"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协同攻关效能。

(二)推进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完善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科创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三)优化科技服务供给。支持高校院所、科创平台、龙头企业等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一)以人工智能赋能创新范式变革。持续深化"数字浙江"建设,营造最优开源开放生态。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数字政府2.0建设,建强"企呼我应"平台。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构建以运用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

(四)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和包容审慎监管。积极参与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加强党对建设一流创新生态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例会调度、试点探索、考核评价等机制,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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