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研究室副主任关于网络犯罪司法实务的发言稿 丨待整理

团队 助理 6阅读1分54秒

来源公众号:两高研究室副主任关于网络犯罪司法实务的发言稿

发布时间: 2024年6月16日 19:11

6月15日,第一届法大数字刑事法论坛顺利举办。本篇通过刊发喻海松、余双彪两位两高研究室副主任的发言摘编,深入解读网络犯罪司法实务的最新动向。

非常荣幸有机会参加第一届法大数字刑事法论坛。我把发言的主题界定为从治罪到治理。

今年是中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三十周年。信息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各类犯罪迅速蔓延,社会危害严重。

第一,刑法先行现象得到明显改观。网络犯罪基本属于行政犯的范畴,理想的状态应当是先有前置法律法规,后由作为其他部门法的保障法的刑法加以规制。

以公民个人信息领域为例,刑法先于其他部门法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界限。在具体适用之中,由于前置法的缺位,导致刑法适用陷入困境。

可以说,通过刑法积极适用防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持续蔓延,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举措,但并非上策。

第二,罪刑均衡原则贯彻更为深入。刑罚并非越重越好,罪刑均衡最为重要。

就两卡案件而言,要准确把握惩治的重点,妥当把握从宽的范围。

总而言之,刑法只是最后手段,标本兼治方为上策。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嘉宾:很荣幸参加第一届法大数字刑事法论坛。

一、网络犯罪包括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具有新特性

二、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的刑事惩处考量

三、以智能性为代表的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刑法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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