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有哪些

刘彬律师 1,061阅读3分57秒

协议离婚必须要有的法律文书,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看到离婚协议书里面对于双方离婚意愿、财产与债务分配、子女抚养权等都做出了合理的约定后,才会颁布离婚证书,那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有哪些?

  一、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有哪些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二、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请求变更和撤销是否有时间限制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单说离婚协议的有效期是没有意义的,离婚协议是一个附条件的协议,也就是说他是以离婚为前提的,只有离婚的它才生效,不离婚这就是一张白纸,所以它的有效期是以离婚为前提的,离婚后这个协议书就永久有效,生效后如果发现这个协议书有问题,反悔或者请求变更撤销的,这个必须是在班里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起才行。

对于离婚协议的成立,必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离婚协议书具备合同的一般规则,欺诈胁迫违背法律规定的都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其内容可以涉及到俩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写好签名后,双方签字直接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程序是很简单的,但是操作起来比较麻烦,毕竟感情的东西分割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涉及到双方的直接利益。

双方办理离婚证后,协议就自然生效,这个时候就可以按照协议来分割各自的东西,协议生效就意味着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对方耍赖不履行,这个时候另一方是可以走法律程序强制其履行的,前提是这个条款要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当然,如果发现签订协议的时候一方隐瞒了财产实际情况,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这个时候是可以就设计财产的部分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的。

  三、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用途

用于两人协议离婚时候分割财物,离婚后承担义务的协议,在去办离婚证时需要出具协议才能办理离婚,当离婚协议与法律规定内容相冲突时,以法律为准。

以上就是最新的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有哪些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为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只要就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协商并写明就好。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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