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缺席判决法律依据】

刘彬律师 7,956阅读0分25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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