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不动产共有方式的推定】 刘彬律师 8443文章 0评论 2021年5月11日2,086阅读0分25秒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其他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来电咨询本站宁波律师进行法律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 相关文章推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06-03›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或“自甘冒险”规则】04-17›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09-25›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不离婚分割财产】01-01 宁波12年一线办案经验的主任律师团队,提供专业解答与解决方案,13605747856【微信同号】 点赞 登录收藏 13605747856 我的微信 扫一扫,加律师的微信,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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