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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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ZJBC04-2018-0004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 现将《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教育局 2018年7月30日 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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