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执行裁定书,说裁定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10 000元,意思是会把钱划扣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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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收到了执行裁定书,说裁定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10 000元,意思是就会把钱划扣给我吗?

答:裁定划扣,并不一定是实际划扣,需要看账户是否有钱。若账户有钱的,会在一定时间内划扣;若账户没钱的,执行法院所作扣划裁定,具有控制财产的效力,可以对抗后续执行措施,不因不予协助执行而失去法律效力。

【释义】

对于银行存款、各类资金以及其他不需要变价的财产,查封冻结不是必经程序,可以直接扣划。

执行法院所作的扣划被执行人财产的裁定,具有查封的效力,即便因协助义务人不予协助执行而未能实际执行扣划,也能对抗后续查封。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四百八十四条 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对银行存款等各类可以直接扣划的财产,人民法院的扣划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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