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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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究竟有哪些生活中常见的涉及特定群体整体利益的事项需要全体成员同意?又有哪些事项一般以多数决为原则?一起通过下面五个常用场景来了解一下吧。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以及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1)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2)改建和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3)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用房
作出公司对外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上市公司涉关联董事的决议。
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情况变动的决议。
(1)合伙协议的通过、修改、补充
(2)合伙财产出质
(3)委托合伙事务执行人、聘任合伙人以外的经营管理人员
(4)改变合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处分合伙企业财产,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5) 新合伙人入伙
(1)指定清算人
(2)除法定或约定表决方式外的其他决议
(1)实行三分之二多数决的事项
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以及设立、加入联合社的决议
(2)实行过半数多数决的事项
除特殊情况外,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的其他决议
实行到会人员过半数多数决
如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所作的决定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区分不同性质的共有,实行不同的表决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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