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家属的八个认识误区

吕, 林伟 10阅读10分2秒

刑事案件案发时,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处于被刑事拘留的状态,失去人身自由,相关事宜只能由家属代为处理。由于家属缺乏处理相关问题的经验,可能会出现“病急乱投医”等现象。

为帮助家属正确面对困境,笔者拟根据自身办理刑事案件的实务经验,筛选出八个刑事案件的常见认知误区,望对家属处理有所帮助。

1、律师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如何才能让当事人恢复人身自由,是家属最关心的问题,而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是达到上述目的最为常见、有效的方式。

但是,律师只能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而不能决定案件最终能否取保候审。我国刑事案件的办理以羁押为原则,以取保候审为例外,这意味着大部分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无法取保候审的。能够取保候审的当事人一般具备无罪、罪轻、证据不足或者怀孕、身患疾病等法定或者酌定取保候审情节。

律师可以积极寻求有利于取保候审的因素,并提交给司法机关,以最大程度上提高取保候审的成功率,但无法保证取保候审成功。

实践中,部分案件属于严重的犯罪且证据较为充分,或者当事人有累犯等情节,几乎没有取保的可能性。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盲目申请取保候审则无必要。

2、案件将在几个月甚至一个月内判决

实践中,部分家属、民商事律师由于对刑事案件的办理实务缺乏了解,常常对判决的时间有过于乐观的预期。实际上,刑事案件的办理期限相当复杂。

简单而言,刑事案件的办理大致可划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在侦查阶段,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是2到7个月(实践中经常远超过2个月);审查起诉的期限是1-3个月(实践中经常超过1个月),审判阶段一般3个月左右。由此可见,即便是按照侦查阶段3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一个半月、审判阶段一个半月计算,也要6个月才能判决结案。

当然,上述说的是一般情况。实践中,如果是认罪认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一两个月结案的较多。但如果是做无罪辩护、证据比较复杂的案件,则结案的时间根本无法预测,一年、两年……都是正常的。笔者主办的一个敲诈勒索案件,经历了一审(判决十五年)、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二审,三年多仍未结案,可见刑事诉讼结案期限的弹性之大。

至于实践中刑事案件期限为什么那么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是一个复杂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有兴趣的读者可戳以下文章:

侦查羁押期限有多长?

刑案审限为何那么长?

3、案件批捕后一定会定罪,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这说明,逮捕的前提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逮捕后一定会定罪。司法实践中,受到维稳、司法资源缺乏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案件证据尚未确实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仍有可能做出逮捕决定。况且,逮捕后证据发生变化的情况也不少见。

因此,逮捕后虽然定罪的可能性较高,但最终能否定罪仍取决于证据的具体情况和当前的刑事司法政策。而从程序上看,如有充分的理据,依然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4、两个极端,找律师费脱罪或者找律师没用

实践中,由于案件的情况千差万别,律师的专业程度也参差不齐,导致当事人对律师作用的评价不一。没有取得理想效果的当事人可能觉得律师一点用处没有,被无罪释放的当事人可能觉得律师作用极大

实际上,律师是否有用,不能一概而论,也和家属的预期相关。当事人被重判,不代表律师没有认真做工作,也有可能是因为案件本身的证据确实充分、性质严重,而律师已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轻判;当事人被轻判,不代表律师很尽责,也有可能是因为案件本身的证据瑕疵、性质不严重,而律师所起的作用并不大。

作为家属,一定要有一颗谦虚、谨慎的心,对案件有相对客观的认知,避免有过高或者过低的预期。

5、找大律师,老律师,“有关系”的律师

实践中,家属往往认为大律师能量大、老律师经验丰富,“有关系”的律师好办事。这种认识有一定的道理,但不能绝对。

首先以老律师经验丰富为例,执业年限长不代表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丰富。部分老律师主要办理民商事案件,对刑事案件的办理很难说特别专业。同理,对于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而言,也不一定能办好民事案件。

再以大律师能量大为例,一般认为名气大就是大律师。大律师虽然不乏炒作者,但能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可,一般都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和资源整合能力。但问题在于,大律师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办理案件、是否愿意为案件调动资源,无法保障。花了大价钱请大律师,最后只换得一个招牌,是否划算?

最后以“有关系”的律师好办事为例,且不说“有关系”这个事如何判断、有没有用,从实践来看,因轻信“关系”被骗的当事人不在少数。钱没了事小,耽误了辩护的时机就无法挽回了。在司法越来越透明的现代社会,“有关系”可以换取某种便利,但不一定能对案件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况且,“有关系”的人通常知晓相关的法律风险,经济较为宽裕,不至于为了一点小钱铤而走险。

尤其是对于要做无罪辩护的案件而言,“有关系”的律师反而会束手束脚。毕竟,当事人被认定无罪后,往往意味着相关办案人员要被追责。跟办案人员“有关系”的律师,又如何能保证忠于当事人的利益?

因此,要找什么样的律师,不能一概而论。律师是一个与人打交道的行业,口碑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律师的水平。从这个角度考虑,笔者建议最好找朋友推荐律师或者认识的律师,至少可以避开一些雷区。

不要执念于大律师、老律师、“有关系的”律师。有时候,一个专业靠谱、有冲劲的年轻律师,也可以带来最佳的辩护效果。

6、律师可以查明案件事实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律师能轻易地查清案件事实。

律师是法律专家,却不是侦查专家,其调查取证的能力无法与公安机关相提并论。况且,律师的调查权没有强制力,相对人没有配合的义务。再加上律师的调查取证可能被司法机关视为妨碍侦查,风险较大,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律师调查取证的效果。

当然,对于公安机关没有调取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律师应理所当然地申请调取,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7、律师是你一个人的律师

法官一个月可以审理上百个案件,检察官一个月可办理十数个案件,律师当然也常常同时在办理不止一个案件。

律师不可能因为一点小事情就打电话给法官、检察官,甚至事无巨细、亲临现场当面向法官、检察官表达意见。同理,家属过多地与律师联系也会不当增加律师的工作量与工作压力。律师应该理解家属焦躁的心情,但理解是双向的,家属也应当尊重律师的专业判断和职业操守,不宜过多打扰。

作为律师,当然应当根据委托合同尽心尽力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但你的律师不是你一个人的律师,除非你支付的律师费丰厚到可以“做一单、吃一年”。

8、只关注结果,不关注过程

在刑事辩护领域,律师经常会引用特鲁多医生的一句话对其职业进行描述,“总是在安慰,常常在帮助,偶尔能治愈”。

这说明,医生和律师一样,无法百分百地保证案件的结果。但是,律师可以保证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真诚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于当事人和家属而言,除了案件的结果,还有许多重要的东西。譬如如何判断自身的处境、如何认识法律、如何评价自我、联络感情、处理其他工作与生活上的事务,这些都需要律师的帮助。

法律一定代表正义吗?小偷一定是坏人吗?家属和亲友该如何对待犯罪之人?经历过身陷囹圄的惨痛教训,也许你会对人生、对社会产生新的认识。

我也期待,你们脱胎换骨的那一天。

宁波律师,你身边的律师帮手,13605747856【微信同号】

继续阅读
weinxin
13605747856
我的微信
扫一扫,加律师的微信,了解更多
广告也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