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众号:关注诉源治理 | 李占国:诉源治理的理论、实践及发展方向、发布时间:2024年4月11日 17:33
发布时间: 2024年4月11日 17:3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应用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了全国优秀应用法学论文成果奖评选活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撰写的《诉源治理的理论、实践及发展方向》获评第二届全国优秀应用法学论文成果奖。
以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化解、综合治理为特点的诉源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防止我国成为诉讼大国的有效路径。它有机融合了我国传统无讼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也契合了当前世界各国纠纷解决体系变革的发展潮流。
诉源治理,就是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尽量避免纠纷发展至诉之层级,以达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目标。它充分体现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
诉源治理概念虽新,但蕴含的纠纷预防、讼外化解之意古已有之,注重将纠纷消灭于未发或初发之时,并倡导通过调解等平和的非诉方式化解纠纷。调解作为一种悠久的文化传统,被赞誉为东方之花,集中反映了我国古代朴素的诉源治理观。
浙江是枫桥经验发源地,也是诉源治理率先实践地之一。2018年初,浙江法院主动将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在各层面总结推广永康龙山经验、舟山普陀模式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诉源治理是一项多方参与的系统工程。从形成、完善到最终发挥实效,需要包括司法、行政和其他社会主体之间通力配合、相互协作、共同推动。党的领导是推进诉源治理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形成强大号召力、统筹力、引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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