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火遍全网的醉驾无罪刑事判决书 丨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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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号:一份火遍全网的醉驾无罪刑事判决书、发布时间:2024-05-15

作者: 刑民案例研究

发布时间: 2024年5月15日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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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何赐民,男,1969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务工,户籍地湖南省汝城县。因本案于2020年6月3日被取保候审。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20年5月28日22时50分许,被告人何赐民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112省道文登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何赐民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99.2mg/100ml。

本院认为,对本案被告人是否作有罪判决,得充分考量以下因素:一是刑法观念上的。刑法的谦抑性原则要求,不要轻易给人贴上罪犯的标签。目前,危险驾驶罪已取代盗窃罪,成为案件数最多的罪名。近五年来,顺德法院每年受理的醉驾案件数,都是占当年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40%左右,年均1660余人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司法实务上的。三是法律衔接上的。

综上,本院认为,鉴于司法资源有限,刑法对醉驾的打击应区分汽车和摩托车,将打击的重点放在那些有现实危险,即真正醉酒导致行为失控或者出现交通事故的醉驾上来,对情节显著轻微,并表示已深刻吸取教训的本案被告人,应以不作犯罪处理为妥。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何赐民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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