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众号:证监会等发文:当捕则捕、严控缓刑、发布时间:2024-05-17
发布时间: 2024年5月17日 19:31
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7日发布消息称,为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意见》要求,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应移尽移、当捕则捕、该诉则诉,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加大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完善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追责体系。
一是,深刻认识证券期货犯罪对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安全的严重危害,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对具有不如实供述罪行或者以各种方式阻碍办案工作,拒不退缴赃款赃物等情形的,一般不适用相对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和缓刑。
二是,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等违法犯罪案件。全链条打击为财务造假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中介组织等。
三是,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四是,加大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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