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众号:浙江检察、发布时间:2022年1月24日
发布时间: 2022年1月24日 17:15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9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宇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精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履职,在守好"红色根脉"、打造"重要窗口"、推进共同富裕中践行初心使命,改革创新、监督力度、办案质效继续领跑全国。
紧扣党中央赋予我省的重大责任,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践行初心使命。
——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突出惩治邪教、间谍、暴恐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4550人,起诉94507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04人、"保护伞"13人,同比分别下降77.1%、78.7%,彰显专项斗争根治效果。
——服务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落实"六稳""六保",严格依法办理涉企案件,着力落实对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平等保护,着重解决涉民营企业司法保障的短板弱项。
——全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围绕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全国试点工作。
——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实施。聚力助推乡村振兴,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严防因案致贫返贫,共救助3208人2545.41万元。
——合力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制约,联合省监委、省法院出台相关规定,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779人,其中省部级1人,厅局级17人、县处级51人。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能动履职、提质增效中践行初心使命。
——狠抓中央《意见》学习贯彻。紧扣省委袁家军书记在第十七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加快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省份"要求。
——大力优化刑事检察。在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依法不批捕20458人,不起诉35948人;诉前羁押率33.44%,低于全国平均数10个百分点。
——精准强化民事检察。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出抗诉504件、再审检察建议1369件。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办结民告官诉讼监督案件942件,同比上升58.32%。
——用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案件4972件,重特大案件占比28.5%。
——打造新型检律关系标杆。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协出台《深化检律协作构筑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
传承人民检察"红色基因",在办实事、解难事中践行初心使命。
——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关注群众"头顶""脚下""舌尖上"的安全。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严惩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624人。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坚决维护退役军人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将心比心化解信访积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
落实省委数字化改革重大部署,聚焦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
——紧扣检察履职打造"最佳应用"。聚焦推进执法司法配合更有效、制约更有力。
——狠抓类案监督推进重塑变革。成立数字检察办案指挥中心,以全省专项行动为抓手。
——紧盯薄弱环节促进社会治理。坚持"办一案、牵一串、治一片"。
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机关"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指示要求。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组合拳。
——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坚持刀刃向内,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自身顽瘴痼疾。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化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出台"八大抓手"工作方案。
自觉接受制约监督,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庄严承诺。
各位代表,2021年是检察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事业迈出的每一个发展步伐,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
各位代表,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事业开启新的赶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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