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众号:李明奇普法、发布时间:2023年6月11日
尚未与配偶离婚而与其他异性结婚,构成无效婚姻
发布时间: 2023年6月11日 11:28
p:nth-child(1)">一、基本案情
p:nth-child(2)">徐某(男)共有四段婚姻。第三段系与马某(女)的婚姻关系,二人于1997年7月15日登记结婚,至今未办理离婚登记。第四段系与王某(女)的婚姻关系,二人于2005年1月18日登记结婚。登记时,徐某(男)持有的婚姻状况证明显示为丧偶。2017年8月21日徐某(男)去世。
p:nth-child(9)">法院认为,徐某(男)在未解除第三段婚姻关系的情形下与王某(女)再婚,该行为显然系重婚行为,故徐某(男)与王某(女)之间的婚姻应属无效。
p:nth-child(15)">在民事法律中,对于某些表面上合法的婚姻,法律依然认定其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本案中涉及的就是重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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