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众号:新则、发布时间:2024年9月9日 18:18
中国律所出海,已成为市场需求、国际局势、国家政策、律所内生能动性等多重因素推动下的必然选项。
从“引进来”到“走出去”,最近10年,中企出海愈演愈热。2023年,中国直接投资的非金融类境外企业数达7913家,较上一年猛涨1483家,增幅为历史之最。这一年也被称为中国企业出海的“元年”。
对于以企业客户为主的律师事务所而言,中国企业的出海浪潮,意味着新的法律服务机会。在国际政治、文化差异、信任因素、价格优势等影响下,相较于所在国律所,出海企业往往更倾向于与中国律所进行合作。
2017年,司法部发布《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参与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法律事务,努力做到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涉外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董事会执行主任杨琳律师也曾在新则的直播访谈中表示:“……2010年中国企业开始尝试‘走出去’,却出现了很多失败案例,我想既然英国安理、高伟绅这样的顶级律所,它们的规划布局是追随客户的脚步,那我们作为中国律师,也应该追随我们的客户在全球来布局。”
于是,追随中国企业出海的脚步,中国律所,尤其是规模大所也掀起了一阵出海热潮。
从2018年到2022年的5年间,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从230家下降至205家,而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从122家增长到180家,增幅达47.5%。
2024年9月6日,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截至目前,中国律师事务所已在3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07家分支机构,全国涉外律师人数达到1.2万余人。
数据来源:司法部,制表:新则
在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中国律所出海,已成为市场需求、国际局势、国家政策、律所内生能动性等多重因素推动下的必然选项。
新航路:中国律所的全球化路径
中国律所的出海历史,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彼时中国刚刚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明确律师事务所非国家机关、允许创办私人律师事务所,全国涌现了一批新设律所,各国办所、合作所也相继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乘着万物复苏的东风,1993年,君合律师事务所在美国纽约设立分所,成为中国首家开设海外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第二年,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在美国西雅图设立分所。
早期中国律所出海,多以设立境外直投分支机构——代表处、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公司等为主,保留了独立的律所品牌,但由于早期律所海外分支机构多设立在欧美发达国家,本地化的过程中面临着欧美大所的巨大的竞争压力,同时管理和运营成本较高。
2010年后,陆续有中国律所以和国际律所进行联盟的方式进行国际化尝试,通常采用“瑞士联盟结构(Swiss Verein Structure)”,在共享战略、资源和客户网络的同时,保持自身在盈利、成本和合伙人薪酬等上的独立性。
2012年,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澳大利亚万盛国际律师事务所(MallesonsStephen Jaques)结成紧密联盟(King & Wood Mallesons);而更为轰动的一次结盟,是2015年,大成律师事务所与全球十大律所之一的Dentons以瑞士联盟结构实现合并,使得“大成Dentons”品牌成为当时全球最大的律所。2023年,大成与Dentons结束结盟,双方变为优先合作律所关系。
除此之外,中国律所还以加入国际律师联盟、和国际律所建立合作关系等形式,进行国际化尝试。例如,君合律师事务所加入了Lex Mundi和Multilaw两大国际知名独立律师协作组织,并与著名律所Slaughterand May(司力达律师事务所)等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随着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规范律所国际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例如,2014年,《上海自贸区中外律师事务所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实施办法》《上海自贸区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的实施办法》发布,上海在中国率先开展自贸试验区内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工作,目前已有8家中外律所联营办公室开展联营试点。
2019年,司法部印发的《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备案管理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在获准设立、变更和停办其境外分支机构后的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这些政策为律所的国际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年12月,“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在司法部支持下成立,目前,联盟境内外会员总数已达到2600多个,覆盖54个国家和地区。
2023年,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实施办法》,前海成为新的可以设立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地区,2024年,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美国司莱博律师事务所前海联营办公室在前海合作区设立,成为广东省首家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
整体而言,中国律所正在以更加主动、多样化的方式探索国际化道路。
大湾区,律所出海的第一站
除了直接设立外国分支机构,或与外国律所联营外,通过设立香港分所,或者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进军香港法律服务市场,是许多律所开启国际化的第一步。
譬如,2024年8月15日,中联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姚黎李律师行签订《关于设立中联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与香港姚黎李律师行进行联营的合作框架协议》,中联在公众号推文中将此举定义为“意味着中联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设立工作正式启动,也标志着中联踏出海外战略第一步”“中联将以此次合作为自身全球化战略的重要起点”。
港澳律所与内地律所的合伙联营自2014年起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开始试点,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列为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12月,商务部与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换文对《CEPA服务贸易协议》进行了修订,将港澳与内地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范围扩大到全国,并自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规模最大100家律所中与港澳律所联营及设立港澳台分支机构的情况如下:
注:本表以各律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开报道等来源渠道,由于检索能力有限、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信息未公开、缺乏权威来源等因素,统计难免有所疏漏,敬请谅解
根据香港的监管要求,外地律所必须与香港本地律所在香港联营至少三年,方可正式成为香港本地律师行,提供本地法律服务。例如,2016年,观韬完成了与香港本地所王泽长·周淑娴·周永健律师行的三年联营后,随即以“观韬律师事务所(香港)”的名称进行本土化运营。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观韬香港办公室在独立运营8年后,再度与香港律所何耀棣律师事务所建立联营关系。而本次联营,更多地从业务发展出发。
内地律所与港澳律所联营,对于内地律所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既促进区域内的法律资源整合,又有利于内地律所借鉴和吸收港澳律所在国际化方面的经验和实践,提高自身国际竞争力。
新兴市场正成为律所出海的“新大陆”
我们检索了中国规模最大100家律所设立海外分支机构的情况,以此透视中国律所的出海现状:
1. 本表仅检索律所设立独立的海外分支机构(律所、办公室、办事处/代表处、法律服务公司等)情况,加入国际律师联盟、与国际律所建立合作关系等不在检索范围内
2. 本表以各律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开报道等来源渠道,由于检索能力有限、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信息未公开、缺乏权威来源等因素,统计难免有所疏漏,敬请谅解
3. 本表检索时间为2024年8月下旬,所得数据与司法部披露数据有出入,可能是因为统计口径不一致、信息更新不及时等原因导致
4. 大成律所在与dentons结束联盟关系后,缺少公开的确切的海外分支机构信息,本表仅统计大成在合并之前设立的独立海外分支机构信息,如有误差,敬请谅解
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国规模最大的100家律所中,有41家律所设立了238家海外分支机构。
从设所城市来看,这41家律所设立了分所的国外城市中,被选择最多的10家城市分别为:纽约、东京、悉尼、洛杉矶、新加坡、伦敦、巴黎、多伦多、首尔、硅谷,再往下为华盛顿、吉隆坡、马德里、曼谷、阿拉木图、金边、温哥华、西雅图、迪拜、旧金山。
由此可见,中国律所布局海外的逻辑——
首选欧美及亚洲发达国家城市
其次为东南亚国家城市、“一带一路”国家城市
事实上,在律所出海的早期,更多地以欧美国家及日韩为主;而近年来,随着中国海外战略和国际关系的变化,律所跟随出海企业的脚步,更多地选择东南亚、“一带一路”国家、发展中国家甚至第三世界国家等。截至2023年11月,中国律师事务所已经在24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了63家分支机构。
兰迪律师事务所土耳其分所的负责人徐芹律师曾在新则的直播访谈中提到:“……兰迪土耳其分所接到的法律咨询以及企业出海的服务需求非常旺盛,甚至不仅仅是大企业在出海,小的民营企业和个人,都想出去闯一闯、做做生意。”
新兴市场正在成为律所出海的“新大陆”。
从设所时间来看,我们粗略统计了这些律所设立海外分支机构的时间,如下图所示,在2010年后律所设立海外分支机构数量开始增长,在2016年左右增长加速,疫情期间有所下降,疫情结束后重回高点。这样的走势,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中国开始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全球经济格局变化等息息相关。
中国律所的国际化步伐不仅需要勇气和智慧,更需要与国际规则接轨;从探索者到领航者,中国律所有属于自己的星辰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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