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众号:永亮说税、发布时间:2024年9月9日 07:00
《企业税务筹划合规指南》、
《进出口企业合规纳税指南》作者、
《中国税务报 纳税服务专刊》审稿专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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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碰到了一系列的走私案件,发现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从侦查到起诉再到一审宣判之前,被告人一路绿灯,一直取保在外。被告人自己感觉也很好,觉得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后面铁定缓刑。但到了一审宣判的时候,画风突变,法官直接宣布逮捕,送到看守所准备服刑。这时候被告人慌了,发现前面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该说的话都还没来得及说,稀里糊涂就进去了。然后家属忽然发现,要换个律师进行法律技术的抗辩了。
为什么老是出现这种现象呢?主要原因是被告人及其家属,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坚定地认为,只要能取保候审就能够缓刑。而且,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一次次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也不断强化了这种认识。确实是没什么事嘛,真有事我能不进去?
基于这种认识,被告人及其家属往往也是采取了躺平的策略,对案件的证据材料梳理基本上不放在心上,对于辩护意见的准备也是走走过场。身体不好、上有老下有小、经济困难,辩护结束。至于到底走私税款是如何计核出来的,没有人关心,也没有人向司法机关提出具体的辩护意见。直到一审判决,才如梦方醒。发现忙活了半天,什么也没得到,此前的取保候审只是把失去人身自由的时间向后顺延了两年,服刑的期限并没有任何变化。
被告人被送去看守所,家属发现应该找个律师好好准备技术抗辩了。但此时,已经错过了最佳的辩护时机。因为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刑事二审基本上是不开庭的,二审法官据说也是拿个IPAD电子阅卷。IPAD像素是多少,能不能看清不知道;IPAD是否像纸质材料一样便于对照查阅,也不太清楚;法官是否用心去看了,对案件细节究竟了解多少,就更是无法探知。律师所能做的,通常是和法官见个面。面对不时接打个电话的二审法官,律师们基本上都是被要求长话短说。对于争议焦点,律师更是无法与法官直接展开辩论。为了被告人的利益,辩护律师通常确实是不敢这么做。然后,一审实刑判决就被顺理成章维持了。
因此,建议走私案件被告人取保候审之后千万不要放弃技术抗辩。司法活动充满了不确定性,即使是司法机关内部也会形成不同的意见与看法。被告人即使已经获得取保候审,也应当积极进行技术抗辩准备,与司法机关认真沟通办案细节,在计核税款的时候全面提出异议。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一审判决之时乱了阵脚,错过了最佳辩护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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