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这些知识请知晓! 丨待整理

团队 助理 3阅读2分47秒

来源公众号:山东高法、发布时间:2026年4月5日 00:06

试用期可以少发工资吗?

关于工资,您是否也有这些疑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把应缴的社保费

折算成工资直接发给员工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明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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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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