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执行案件终本法律规定】 刘彬律师 8006文章 0评论 2023年9月27日313字数 167阅读0分33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五百一十七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宁波律师,你身边的律师帮手,13605747856【微信同号】 点赞 登录收藏 13605747856 我的微信 扫一扫,加律师的微信,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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