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与王某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终止,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的基础已不存在。新的借款协议系赵某以个人名义与张某签订,无王某的共同意思表示,故该新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要求王某承担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赵某单独向原告张某偿还案涉借款本息,驳回原告张某要求被告王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宁波十二年资深律师团队,提供专业解答与解决方案,13605747856【微信同号】
继续阅读
13605747856
我的微信
扫一扫,加律师的微信,了解更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