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高法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8日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裁判规则1:限行政策并非突发、偶发、不可预测,不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2022)京民终427号。
裁判规则2:因国家政策调整被采取限电、停炉等措施无法继续生产,构成不可抗力——(2022)苏02民终4111号。
裁判规则3:强降雨超出正常合理预见范围,且物业公司已尽管理职责,车库进水属于不可抗力——(2022)皖04民终2212号。
裁判规则4:不可抗力的前提是尽到最大努力仍无法避免损害后果发生——(2022)晋05民终485号。
裁判规则5:降雨和高考是可预见的客观现象,不属于不可抗力——(2022)闽04民终14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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