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害人该如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收下这份攻略丨待整理

团队 助理 9阅读3分39秒

来源:宁波北仑法院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但是有什么起诉条件?什么时候起诉合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今天法官带大家一起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知识。

问: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涉及常见罪名有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

敲黑板!!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等被告人有违法所得的犯罪,无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被害人。

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什么条件?

答: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适格主体为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

问:什么时候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起诉状,需要明确原告人、被告人身份,具体的赔偿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2)证明原告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受委托起诉的,应当提交原告人的授权委托书;(3)证据材料,证明案件发生和人身或财产损失事实的证据。

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要缴纳诉讼费?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答: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主要为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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