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众号:岸之汀兰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7:56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8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办法》的公告)
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办法》,现予发布。本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海关对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的计核工作,保障计核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办理涉嫌走私案件,需要对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进行计核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计核,是指海关根据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税率、汇率等,计算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税款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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