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招加盟案件的无罪要点 丨待整理

团队 助理 4阅读1分43秒

来源:公众号:刑辩律师曹富乐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7日 20:26

当前形势下,商业加盟(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不仅是合同纠纷的重灾区,也逐渐成为合同诈骗罪的重灾区。一方面,流量加持下商业加盟的行业领域在不断扩张,另一方面,经济下行形势下公司及加盟商经营压力在不断加大,由此引发出大量的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案件。

近期办理的几起加盟类合同诈骗案件,有提起刑事控告不立案(理由是民事纠纷)的,有存疑不捕(尚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的,有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运营模式类似,但结果却可谓天壤之别。

快招加盟案件的无罪辩护要点:

一、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行为人虽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但并无非法占有所收取的加盟费的目的,则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在招商加盟过程中,如实告知了加盟方经营状况、风险等关键信息,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则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三、加盟方是否产生了经济损失。合同诈骗罪是结果犯,要求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如果加盟方虽然产生了纠纷,但未遭受实际经济损失,或者损失已得到弥补,则可能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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