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发布《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丨待整理

团队 助理 3阅读2分58秒

来源公众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时间:2024年3月1日 16:37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暨"两高"关于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医保骗保犯罪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医保骗保犯罪定罪处罚、政策把握等问题作了更加明确的指引。《指导意见》分为五部分,共26条。

(一)全面把握总体要求。要求深刻认识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的重大意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二)准确认定医保骗保犯罪。明确医保骗保刑事案件、医疗保障基金的范围,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及其他个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方式及相关犯罪行为的定罪处罚。

(三)依法惩处医保骗保犯罪。要求依法从严惩处医保骗保犯罪,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等,明确从严从重处罚和从宽处罚的情形。

(四)切实加强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强化公安、检察、法院对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

(五)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规范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前期调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协作办案机制。

这些案例,从多个角度反映了医保骗保犯罪的行为手段及社会危害性,表明了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医保骗保犯罪的态度和立场。

一、全面把握总体要求

二、准确认定医保骗保犯罪

医疗保障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等。

7.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三、依法惩处医保骗保犯罪

四、切实加强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

五、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

编辑:陈宝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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