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众号:浙江天平 | 发布时间:2026年7月20日
发布时间: 2026年7月20日 11:49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实施办法》,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治理体系、全面构建"全民反诈"格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十起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婚恋交友平台诈骗案
案例二:网店代运营诈骗案
案例三:手工发夹代加工诈骗案
案例四:"全程挂读、免试入学"学历提升诈骗案
案例五:假借国家机关名义吸引投资诈骗案
案例六:网络直播"赌石"诈骗案
案例七:虚假"订单农业"坑农诈骗案
案例八:以赠送游戏皮肤为名诈骗未成年人案
案例九:诱骗收集老年人手机号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案例十:代缴电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20年9月至2023年7月,被告人王某某成立B传媒公司,依托某婚恋交友APP,通过网络以招聘兼职名义,从全国各地招募人员将其包装成婚恋交友APP"女用户"。B传媒公司对招募的"女用户"进行系统化培训话术,假借恋爱交友的方式对被害人实施诈骗。期间,犯罪团伙招募"主持""气氛组"等人员,通过搭建家族房间、官宣群等虚拟社交场景,以"表白""官宣""解锁联系方式"等话术配合"女用户",引诱被害人进行大额充值,以此骗取被害人资金达人民币1.9亿余元。
2024年1月至2026年4月,检察院先后对该团伙的150余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自首坦白、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后,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九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本案犯罪嫌疑人成立传媒公司,以"兼职招聘"为诱饵,招募大量人员伪装成婚恋APP上的"白富美"或"知心姐姐",通过系统化培训的话术和精心设计的"表白""官宣"等剧本,诱导被害人大额充值,具有组织化、工业化、剧本化特征,极具迷惑性。
网络交友需谨慎,真情不该被标价。对于"网恋对象"以各种名目提出充值要求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要相信"真心需要花钱证明""不充值就是不爱"等诈骗话术,擦亮双眼,远离"剧本式"爱情,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黄某某伙同他人成立诈骗公司,设置教学、销售、运营、售后等部门,分"一开""二开"两个环节实施诈骗。"一开"环节,通过在网络平台宣传售卖低价视频剪辑、帮助涨粉等课程引流被害人。教学部门以图文带货、流量变现等名义,诱骗被害人支付3000元以下不等费用,并以购买虚假粉丝、虚假流量方式,使被害人误认为有变现能力,进而被推至"二开"环节。随后,销售部门以提供精准引流推广、代运营为名,以"保底回本""月入过万"为噱头,诱使被害人支付1至3万元不等服务费并签署合同。之后将被害人推至运营部门,为被害人提供基础服务。期间,通过为被害人刷粉、刷单等方式,进一步诱导被害人支付尾款或升级服务。被害人发现无效果提出退款时,售后部门则以已履行服务项目为由,结合被害人投诉强度,不退款、少退款,降低暴露风险。截止案发,共骗取钱款9000余万元,被害人达1.5万余人。
2024年11月至2026年5月,检察院分别对黄某某等90余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审理法院认为,黄某某、韦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自首坦白、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后,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本案是一起利用被害人急于"流量变现"心理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团伙通过"金牌大师"授课、"网络大神"代运营、"官方渠道"合作商等方式,将被害人一步步诱导至"快速致富"圈套,并以签订合同、提供服务等幌子,将诈骗行为包装成知识付费。
"贪心"容易受骗,"着急"容易上当,轻松获利宣传的背后,往往隐藏收割的镰刀。广大人民群众务必牢记:一条正规的赚钱路径,不大可能以"转账"为起点。
宁波12年一线办案经验的主任律师团队,提供专业解答与解决方案,13605747856【微信同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