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中,书证有效质证的六大要点 丨待整理

团队 助理 5阅读2分46秒

来源:公众号:新则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0日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10日 20:18

在当前的证据分类框架下,书证指的就是其他七种法定证据之外的以记载内容或表达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范围非常宽泛。例如,受案登记表等诉讼程序性材料、当事人的前科资料、行政处理相关证据、涉案公司工商档案等。

不同书证的审查质证要求也有所不同,有的侧重于审查书证的真伪,有的侧重于审查书证的取证程序,有的则由侦查机关依法取得,真伪及取证程序都没有问题,但内容可以有不同理解。

刑事辩护过程中,如何对书证进行有效审查质证,令不少律师犯难。笔者根据办案经验,对书证的审查质证要点进行一定的总结。可从六个方面进行:有无适格的书证原件、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相关辨认、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收集齐全、书证的关联性审查。

文 | 赖建东 广东宋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来源 | 宋氏律师事务所

书证是比较容易发生伪造、更改情况的证据。对于案件书证审查,第一步往往是"核对原件"。

书证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在于其所载的内容,书证原件的取得确有困难的,可以使用书证的副本、复制件,书证副本或复制件的基本要求就是内容与原件相符,而且完整无误。

书证的收集有多种方式,可以通过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等程序获取,也可以通过办案机关直接向证据持有人调取,还可以是书证持有人主动向办案机关提交等。

相关人员有没有对涉案书证进行辨认、签认,以及辨认、签认的内容如何,对辩护策略的确定、裁判者内心确信的形成、案件的定罪量刑都有直接影响。

书证以其记载的内容或其内容表达的思想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因此,对于书证而言,审查收案、提取程序固然重要,但审查书证内容本身也不容忽略。

书证收集的全面性,是指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书证是否全面收集。书证收集全面,才能助益于查明案件事实。

书证的关联性包括书证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也包括书证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关联。以辩护的视角来审查、解读书证的关联性,往往能得出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不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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