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民法院夫妻感情修复通知书
你们双方的离婚纠纷一案,我院于2025年10月10日立案【案号:(2025)鄂0106民初XX号】。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促进你们夫妻关系良性发展,进一步实现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等改革目标,我院特作出如下通知:
1.珍惜夫妻感情。年轻夫妻常因家庭琐事及生活习惯等问题产生分歧,属于婚姻中的正常现象。婚姻需要双方共同付出,共同经营。当感情出现裂痕、婚姻陷入危机时,应当主动换位思考,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关爱,共同努力挽救、勿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共同缔造美好未来。
2.互相尊重边界。修复不是妥协,而是互相尊重。双方尊重对方的工作与个人空间,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与安宁。
为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本院对本次离婚诉请不予准许。从本次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我院不予受理。请双方珍视婚姻关系,积极沟通,用智慧和真爱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温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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