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众号:法务之家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8:38
"名股实债",即"名为股权投资、实为出借资金"。名股实债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也无统一的交易模式,其在交易结构上通常表现为:投资方以股权方式向融资方提供资金,同时约定固定的收益回报,并在特定条件下由融资方或其关联方回购股权。
【司法认定标准】法院在认定名股实债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一、当事人之间的投资协议是否约定固定的收益回报,而不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分配依据;
二、投资方是否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使股东权利;
三、是否存在明确的退出机制和还本付息的约定;
四、投资方是否要求融资方提供担保措施。
【潜在法律风险】
一、被认定为借贷关系后,约定的固定收益可能因超过法定利率上限而被调减;
二、在破产程序中,投资方的地位可能从股东转变为普通债权人;
三、股权回购条款可能因触发对赌协议的效力争议而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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