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他人用枪支弹药抵债,江西一男子获刑! 丨待整理

团队 助理 3阅读1分16秒

来源:公众号:江西法院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30日 21:05

2018年某天,被告人胡某某在湖南省某镇将一头牛卖给一名男子。该男子钱不够,便将一支猎枪和四枚自制子弹用以抵账,胡某某收到猎枪后私藏于其家中杂物间的木板下。2022年11月17日以及2022年12月19日,胡某某在网上购买激光笔和热成像瞄准镜加装在该枪支上。2023年7月24日,民警依法对胡某某的住宅进行检查,胡某某主动将猎枪和子弹上交给民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私藏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私藏枪支罪。鉴于胡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胡某某因犯非法私藏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枪支弹药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持有、私藏。买卖过程中以枪支弹药抵账的行为同样违法,接受方也会面临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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