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众号:法雨念声、发布时间:2024年2月27日
妇女对性的自主决定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妇女对性交对象的选择,对性交时间的自由选择,对性交地点或者场合的自由选择,以及对性交行为的方式方法及粗暴程度的自由选择。
强奸罪的法益是妇女的性的自由决定权,其基本内容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决定性行为的权利。
妇女对性交对象具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妇女对性交时间具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妇女有对性交地点或者场合进行自由选择的权利。妇女对性交行为的方式方法及粗暴程度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例如,女子同意与某男子发生性关系,但是必须以该男子使用安全套为前提。如果该男子在发生性关系时不想使用安全套,因而被该女子拒绝而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该女子意志发生性关系的,同样违背了女性自主选择性活动的权利,构成强奸罪。
在性交易关系中,被告人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被害人表示同意,相当于是要约与承诺的关系。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均遵守事先达成的合意,那么就可以认定没有违背妇女意志。可如果一方对性交地点、方式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变更而对方明确不同意,行为人仍强行发生关系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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