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众号:民商裁判实务、发布时间:2024年8月20日 10:00
法官不得为当事人推荐律师是一条严肃的审判纪律,但实践中确实会有法官让当事人去请律师。
有些人就纳闷了:为什么法官让我去请律师,是不是想让我去找他指定的律师?是不是要搞利益输送?
其实不然,法律也只是规定了法官不得推荐具体的律师,但也没有规定法官不得说让当事人去请律师的话。
因此,法官这样说不算是违规。
一般来说,当法官这样对你说的时候,那一定是你的诉讼存在某些问题,继续审理可能会对你不利。
因为法官不便给你解释,也或者是法官跟你解释不通,当然,也有可能是你的诉讼能力严重不足,已经影响到了诉讼的效率和质量。
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经常在立案大厅见到当事人去窗口咨询立案的事情,问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人家法官当然只会跟你说需要提供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件等。
但当你再继续追问起诉状怎么写的时候,法官就不能够教你了,有的法官会直接给你一个模板参照,有的法官则会说:你去找个律师帮你写吧。
这就是典型的无法教会。
法律文书是存在专业门槛的,即便你学富五车,但你没学过法律,还真的不一定懂。
在诉讼中涉及到的各种诉讼文书,什么起诉状、上诉状、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管辖异议申请书、答辩状等等,总不至于都让法官给你写吧?
诉讼请求是建立在请求权基础之上的,通俗来说,就是基于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提出什么样的诉讼请求才具有相应的法理依据。
如果你依据的法律关系是错误的,那么,你的诉讼请求也就有可能得不到支持。
我有一次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当事人请求确认被告将用于担保的房屋过户给自己,理由就是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现在被告没有还款,就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屋过户给原告用于偿债。
这种约定明显属于"让与担保",属于一种非典型担保,双方真实的、基础的法律关系仍然是借贷关系,而非买卖合同关系。
因此,原告以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自然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但在法庭上,无论法官怎么说,当事人就是理解不了,还和法官辩论起来,最后法官也没辙。
如此僵持下去,对当事人是没有好处的,法官最后只能无奈地说:我建议你去找个律师吧。
这个很好理解,大多数当事人都存在这样的问题,但有的可以在法官的引导下顺利开展诉讼活动,但有的就是完全理解不了,也做不来。
让提供案号,他说:"什么暗号?没有给我说过啊,打官司又不是搞间谍活动,还要什么接头暗号呢?"
让提供证据,他说:"我说的就是证据!天地良心!"
让质证,他说:"一律不看,全部都是假的!"
问他有没有异议,他说:"怎么会没有意义?我打这个官司的意义就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
遇到这种情况,法官和书记员的头都要大了,一边审理案件还要一边给你普法。
实在是太累,也严重影响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法官是巴不得你请个律师来帮忙搞定诉讼程序。
例如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本你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但是你却遗漏了。
这个项目的赔偿金额是比较高的,但法官是中立的裁判者,他不能直接告知你要不要主张相关的费用,只好跟你说:你应该找一个律师。
只要是专业律师看一眼就能够发现问题的所在,律师会帮你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遇到这样的法官你是幸运的,你应该要感谢这样的法官。
本文系公众号“法律人笔谈” 原创
更多精彩文章,敬请关注民商裁判实务
能不能碰到好法官,靠的是运气
开庭前,法官需要阅卷吗?
法官又不是不懂法,还请律师干什么?!
法官开庭时问的那些问题,律师只能回答「庭后核实」吗?
开庭遇到「凶得很」的法官,是种什么体验?
民商裁判实务 || 2023年热文榜 · 合辑
宁波12年一线办案经验的主任律师团队,提供专业解答与解决方案,13605747856【微信同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