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众号:智合、发布时间:2026年7月3日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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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律师是个挺容易招人恨的工作,经常替别人处理最在意的事——财产、家庭、新仇旧恨,没有哪场官司能让所有人满意,当期望落空,当事人的情绪总需要一个出口,律师恰恰站在那个最容易被指到的地方。
2025年8月19日,在四川绵阳中院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刚刚结束庭审,邹律师正在核对笔录签字,猝不及防被旁听人员姚某重重扇了一耳光,眼镜被当场打掉,法官立即指令法警维持秩序,对姚某进行训诫拘留3日。这起案件后来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典型案例,最高法明确表示,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多数情况下,对律师的不满情绪停留在抱怨、投诉层面,但演变成威胁、袭击,甚至更严重的事件亦时有发生。
出事的瞬间往往难以防范,今年年初,某泰安律所主任王律师(化姓)在办公室门口被一名歹徒用凶器袭击,导致身体多处骨折,眼部受伤,随后被紧急送医手术,袭击者行凶后逃离现场。王律师分析认为,此次袭击可能与近期代理的一起执行案件有关,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有的时候,律师遭到恐吓与报复甚至并非因为自己做了什么,只是当事人之间斗法下被殃及的池鱼。
2025年台湾发生一起针对律师的连环袭击,一场民事财产分割诉讼中,三名先后代理同一方当事人的女律师接连遭到对方当事人攻击。第一位女律师在一审法庭上被当庭扇巴掌,好在及时躲开;第二位女律师在法院外被尾随,遭推打、泼洒不明液体,受到严重惊吓;第三位女律师在二审出庭时,遭对方辱骂,甚至扬言要“杀掉律师做直播”。最后,三名女律师均因恐惧而解除委任。台中律师公会发表声明谴责暴力,司法院也表态将强化对司法从业人员的保护措施。
在部分枪支管控宽松的国家和地区,暴力冲突会直接升级为死亡威胁。
2025年9月,从业三十年的肯尼亚高等法院资深律师马修·姆博布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开车回家,在内罗毕堵车时,骑摩托车的枪手突然靠近,朝他连开数枪致其死亡,马修·姆博布同时还兼任内罗毕大学的法学讲师,肯尼亚律师协会称这起案件具有 “预谋暗杀” 的特征。
同月,菲律宾律师乔舒亚·阿布里纳在自家门外被身份不明的枪手杀害,而仅仅两个多月后的12月11日,律师兼会计师杜克·林库纳在驾车途中遭两名骑摩托车的枪手射杀。据当地新闻报道,40个月里已有12名律师被杀害。
2025年11月,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有律师收到“巨额金钱”的勒索和人身安全威胁,为了保护律师的信息安全,律师协会并没有透露遭到威胁律师的性质或数量,但称“问题尚未解决且广泛存在。” 当地的法律行业监管机构向其成员发出通知,敦促受害者联系警方。
根据英国和威尔士律师会2025年底统计的数据,律师仅仅因为履行职责就会遭遇死亡威胁、恐吓和身体暴力。约49%的受访律师在过去12个月内自己或所在律所收到过威胁;38% 的律师认为职业给个人安全带来了威胁,13%的人表示曾考虑因面临的威胁而离开该行业。
分领域来看,在刑事领域,多达68%的受访者曾收到过人身威胁;而在家庭法和住房法领域工作的律师中,这一比例为58%;从事争议解决、辩护及诉讼业务的律师中,有42%曾遭受威胁。这些恐吓通过邮件、社交媒体甚至长期跟踪的形式折磨着律师的精神,严重干扰正常生活。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法律服务行业是高度专业化且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的“黑箱”,这与医疗行业的医患纠纷颇为相似,尽管医生或者律师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不是所有病都能百分百治好,正如不是官司都能打赢。
但身处困境中的人理解不了这种局限,也可能单纯无法接受结果,他们需要为不如意找到一个“背锅”载体。尤其是在自己花了钱的情况下,更会觉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是理所当然。
相比医生,律师面临的风险敞口更大,职业角色不可避免会接触到客户的隐私和情绪,这往往会加重当事人单方面的情感依赖,造成一种“我把一切都托付给你”的错觉。一旦最后结果不及预期甚至只是过程中产生了额外的费用或流程,当事人很容易滋生“遭到背叛”的感觉,国内外的婚姻家事领域都是衍生出恶意报复的重灾区。更不用说,除了自己的客户,对方当事人也会产生报复心理。
律师群体身处社会矛盾的最前沿,是重要的矛盾缓冲带,他们将复杂纠纷引入规范的程序通道,维护律师群体的执业安全亦是维护社会法治与文明的窗口。
我国并非没有律师执业保护的规则,但对比司法体系内的其他职业,力度仍有明显差距。在立法层面,当前《律师法》第三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相比之下,《法官法》《检察官法》更加具体,力度更大。两部法律均设有“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一章,并明确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及其近亲属实施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威胁恐吓、滋事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从严惩治。 ”
2015年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明确,“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 设定了公权力机关的即时义务,但性质上属于司法规范性文件,同时缺乏刚性罚则的衔接。
在实操层面,除了律所安保与门禁等物理隔离手段,以及法院安检与警卫部署这些已有措施,英美等成熟的法律服务市场亦有一些可以借鉴的防范措施:
例如美国大多数州已经立法实施的ACP(地址保密计划),不只针对律师而是面向面临严重人身威胁的人群,州务卿办公室成为“法定代理人”。所有政府机构的公开记录(驾照、选民登记)、法院文件、房产交易,甚至孩子学校的记录,都必须使用这个虚拟地址。寄到该地址的一级邮件,会由州务卿办公室转寄给参与者的真实地址。
北爱尔兰律师协会为应对律师遭受威胁、骚扰事件增加的趋势,推出了《律师安全工具包》,提供了包括对办公场所、客户、具体案件场景的风险评估模型,让律师判断自身是否面临潜在危险。此外,该工具书还针对律师走访、办公、居家、出庭、通勤等等不同场合给出了具体安全建议以及危机处理流程,也对事件一旦发生后的心理支持和证据保留提供梳理和指导。
律师站在社会矛盾的最前沿,把混乱的纠纷拽进程序的轨道,所以自身难免处于旋涡中心,不能无视那些真实发生的袭击、威胁与骚扰,把极端事件都归为 “个别情况”。如果自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不仅会让从业者心生退意,更可能让很多纠纷失去法治化解决的入口。从这个意义上说,重视律师的执业安全,完善保护机制,本质上也是在维护社会矛盾化解渠道。
责编 / 吴梦奇Scott
编辑 / 顾文倩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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