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规定丨请求权规范丨145.广告合同纠纷【2026年版】

刘彬律师 2,482阅读3分35秒

145.广告合同纠纷

案由适用要点

【释义】

广告合同是指广告客户与广告经营者(含广告发布者,下同)之间、广告经营者与广告经营者之间确立、变更、终止广告承办或代理关系等的协议。

【管辖】

因广告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确定管辖法院。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广告合同包括设计合同、拍摄合同、制作合同、发布合同、委托调查合同、代理合同等类型,其标的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广告经营者根据广告客户的要求完成设计、拍摄、制作等工作成果;一类是广告经营者为广告客户完成广告发布、广告活动实施等行为。由于广告合同的标的一般表现为脑力劳动的成果,难以规定精确的标准。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尽可能对质量条款作出具体的规定,并明确检验的标准和方法,以保证合同正确、全面地履行。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广告合同为要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作为广告客户,应当首先审查广告经营者是否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有营业执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是否具有承办或代理广告业务的经营范围。作为广告经营者,首先应当审查广告客户有无做广告和做某项内容广告的合法资格,并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对没有合法资格以及不能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应与之签订合同。

请求权基础规范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修正)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十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第三十二条 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案由规定丨请求权规范丨145.广告合同纠纷【202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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